总体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后,税率水平、毛利率、以营业成本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影响发生变化。建筑行业实现“营改增”后,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税款抵扣,这涉及到建筑工程项目材料库存和机械设备等增值税的抵扣问题。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对建筑工程项目是十分有利的,能够将节省下来的税收转化为设备购置成本,提高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的水平,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也得到优化,使建筑工程项目更加具有竞争力。另一方面,机械设备成本的增加,可以更新机械设备,减少作业的人员,使人工费用支出减少,这样也能够反作用税负的下降。最后,建筑工程项目的人工成本约占总成本的百分之三十五,这些费用只有一小部分是企业自身的人工费,而大部分是劳务分包成本,由于国家对这一不部分还没有实现“营改增”,建筑企业要积极进行改革,减少“营改增”后,这一部分的劳务成本的加大,使成本核算支出更大的负担。收入确认的影响。固定造价合同。在固定造价合同的基础下,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建筑工程项目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收入和毛利确认方面的影响。没有“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合同收入里边就包含了营业税,而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合同收入中就没有包含增值税。这势必会增加合同外的税收成本。同时,合同中有总成本的预计,而“营改增”后,与原料、设备、租赁相关的成本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它不再属于合同中的成本组成部分,而合同中预计的总成本要相对的减少。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要剔除小类,核算过程更为复杂。此外,如果人工成本中不能剔除增值税,那么人工成本将会增加,成本核算也因此增多。成本加成合同。成本加成合同基础下,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建筑业的成本核算有影响。成本加成合同中以合同双方约定或者是利用其他方式进行议定的成本作为基础,合同中的成本协定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合同的总价即营业的总收入将会发生变化,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实际成本费用中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运用的成本比预计的减少,这时成本核算比例产生变化,营业总收入增加。税收筹划的影响。建筑行业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这属于成本核算中的税收成本。“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出台,使得税收成本发生变化,给成本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企业的增值税要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建筑工程项目很多,并且分布的范围很广,收集增值税税票不容易,导致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导致成本上升。二是建筑工程项目在材料购置或者是一些小型机械设备的租赁上,要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的指挥部或者名义去与租赁方签订合同,而合同的规范,是增值税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关键。建筑工程项目签订的任何租赁合同,都要以企业名义签订,增值税发票名称应该是企业全称。如果以上环节的任何一步出错,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不能进行抵扣,成本核算就会增加。三是建筑工程项目单位确认的验工计价收入的单据和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预征的增值税,要及时汇总到建筑公司,并在公司所在地进行申报和抵扣。四是“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纳税方式和管理程序都比较复杂,所以建筑工程项目部门需要设置专门的岗位,统一管理企业的税务,专门税务岗位的设置,使得成本核算增加。投标工作的影响。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企业的投标工作会发生巨大改变,特别是成本核算这一方面。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书内容要重新进行修订,不仅设计图要更改,投标书中预算也需要进行修改,整个公开招标书的内容要根据税收作新的调整。二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这种税收变化会让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变得更复杂,投标书中涉及成本的这一块,例如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他们在没有进行“营改增”之前,是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在“营改增”之后,这些成本在具体的施工中,那些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我们很难预测,因而这一块成本的核算,在投标书中很难体现出来。此外,企业进行投标,其投标书中有很多隐蔽的工程价格,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模式与传统的营业税计算模式不一样,我们无法预测增值税的税额,因而在投标书中无法确定一些隐蔽工程的价格,也无法准确核算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造成投标书的不稳定性。海外经营的影响。建筑行业是一个覆盖范围广的行业,一些建筑公司在海外也有项目,这些海外经营的项目,是不收取营业税的。在“营改增”后,海外建筑项目在国内的原料采购和运输的增值税是否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税收部门还没有明确的方案进行规定,如果没有相关抵扣,那么增值税的缴纳,将会增加海外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改革,建筑行业作为税收缴纳的一块,同时,税收的缴纳也是建筑工程项目成本中的一项。“营改增”后,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影响很大,建筑企业要了解好税改后的税收缴纳改变,以便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核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