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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岩松:完善政采制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3/3/22 12:09:56发布36次查看
“放管服”改革落实是关键。在政府采购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云南省财政厅采取了不少措施,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改革成效颇为明显。那么,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行动中,云南省政府采购具体都做了哪些工作呢?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张岩松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放管服”作为当前政府采购改革的重点工作,云南省财政厅是如何推进落实的?
张岩松: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云南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政府采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首先,在“放”的方面:一是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为省级200万元,州市级120万元,县级100万元。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为200万元。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州、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作调整和增减。二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自行采购,每月自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全年不得超过200万元。每项采购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三是已依法公示并无异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不再发布采购公告和组织评审专家评审,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四是采购项目已列入部门预算支出规划或者财政性资金来源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以提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待资金到位后,采购单位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合同。
在“管”的方面:一是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由州、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抄送省财政厅备案。二是负有部门预算编制职责的部门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决算。三是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相互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要求或者建议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四是采购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服”的方面:一是采购单位应当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制定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计划,执行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并在年末将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情况统计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二是为了减轻投标企业筹资的压力和负担,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三是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以选择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就近就便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四是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针对当前存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专家不专”等现象,云南省是如何加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呢?
张岩松:针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我省每年都会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自2015年起至2017年,由我厅牵头,各州市财政局共同参与,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的要求,开展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还开展了日常检查,我厅将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信息是否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告作为对采购代理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代理机构违反信息公告规定行为依法处理。在投诉处理中检查,供应商对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涉及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的,我厅都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此外,我厅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培训力度;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相互监督等。
针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2017年我厅出台了《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时还出台了《关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州市分库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计划2018年4月1日前,实现全省各州市县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基础,请问云南省是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执行的?
张岩松:云南省财政厅每年都会发文对省级预算单位编制和执行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要求各省级预算单位科学测算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及要求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和填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省财政厅原则上不受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报、采购方式的审批、合同备案等。
三是对于已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相关数据从预算管理系统导入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预算单位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实施计划,直接进入委托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采购流程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要求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已成为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方向,请厅长介绍一下云南在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张岩松:云南省财政厅从2009年起就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建设了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2013年以来,我厅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并结合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变化,不断对系统功能进行升级完善。目前使用的是2016-2017年升级开发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v4.0,主要包括了1个门户网站和8个功能子系统。1个门户网站,即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承担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功能。8个功能子系统,即:资源库管理;实施计划备案管理;专家抽取管理;合同备案管理;其他还包括协议供货管理、诚信管理、预警监督、统计分析等子系统。另外,还承担着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推送和共享、上报财政部数据统计及报表生成等功能。省级政府采购监管的相关信息已实现了同步推送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提出的“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一是统一开展对全省州市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系统的建设部署。二是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目前的“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请厅长介绍一下,在内控管理方面,云南省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张岩松:一是要求采购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界定岗位职责;建立风险控制制度规则和岗位间制衡机制,完善决策机制和内部审核制度,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按照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
二是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流程优化和重点管控,明确采购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加强关键环节控制,建立健全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追溯制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不相容岗位必须分离,按照岗位划分风险等级并设定轮岗周期,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和轮岗交流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三是要求预算主管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四是要求财政部门依法合理设置监督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保障,要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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