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到法院打官司已是很平常的事儿了。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017年3月12日在全国“两会”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2742件,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2303万件,加在一起,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就超过了2305万件。以全国14亿人计算,相当于每100人中就有差不多1.65个人到法院打各类官司。
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大类案件,每类案件又可以分为若干小类(法院对诉讼案件根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专业术语称为“案由”),如最高法院发布的案由规定中,规定了424个民事案由;我国刑法规定了402个罪名(包括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中新增的2个罪名);行政诉讼案件也有69个案由……
那么,如果不得已要到法院打官司,需要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准备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不是必须请律师?如果别人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怎么办?……这些问题对于没有此类经历的人来说,可谓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头绪啊。
没关系,从今天开始,【谈典看法】将通过系列课程的方式,分《5分钟教你打民事官司》、《5分钟教你打执行官司》、《5分钟教你打刑事官司》以及《5分钟教你打行政官司》四个专题,每天5分钟,教你打官司。
一、5分钟教你打民事官司
民事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得最为广泛,买房卖房发生纠纷,有人借你钱不还,要离婚分财产,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无缘无故被公司“炒鱿鱼”你所要赔偿等等,这些都可以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民事官司尽管类型众多,但并非杂乱无章的。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修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根据民事纠纷的法律关系性质,将这些纠纷案件分为十个部分,43个大类,共424个案由。这十个部分分别是: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债权、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民事纠纷以及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等。在接下来的课程中,【谈典看法】将以这十个部分为脉络,逐一分析讲解不同类型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
注意:本系列课程仅作为程序性、常识性事项参考,不对具体个案负责哦。如果你有好的意见建议,或者有任何疑问,可留言或私信进行探讨。
5分钟教你打民事官司(一):人格权纠纷之一
今天,我们来讲人格权纠纷的民事官司怎么打。
1、什么是“人格权纠纷”?
“人格权”这个概念有点抽象啊,在什么情况下、侵犯什么样的人格权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呢?
最高法院在民事案由规定中列举了9种人格权纠纷的情形(具体来说是11种),分别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姓名权纠纷,肖像权纠纷,荣誉权纠纷,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婚姻自主权纠纷,人身自由权纠纷以及一般人格权纠纷。
由上可见,所谓“人格权纠纷”,都是与人作为一种个体存在的基础相关的权利,比如你的生命健康、身体完整、名誉荣誉、婚姻和人身自由等等,也就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受到侵害,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打民事官司。
前面列举的11种人格权中,前10种都有具体的对象,比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指的是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身体完整等,姓名权纠纷指人的姓名,但“一般人格权”该怎么理解呢?其实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权利,是一种泛指,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指向的是人的基本性权利,比如贞操、生育权,受教育权等,甚至涵盖了前面10种权利。【谈典看法】认为,“一般人格权纠纷”倒是像“人格权纠纷”这一部分的兜底条款,即不能归入前10种纠纷类型的,都可以归到这里。
当然,你到法院打官司,不需要你事先确定好案由,这是法官在立案时做的事情。我们之所以要说这些,是要你明白,这些纠纷类型都可以到法院起诉。
2、确定谁有资格打官司?
打民事官司必须有明确的原告和被告。原告是起诉别人的人,被告是被起诉的人。要知道谁有资格去起诉、起诉谁。这就是法律上说的主体资格的问题,没有主体资格就不能打官司。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意思是,人、公司、机关单位还有社会组织等,都有到法院打官司的权利,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打民事官司,既可以做原告,也可以做被告。
作为原告,必须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且要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比如,你的家人被车撞伤了,你就不能以你自己的名义去起诉肇事者,而是你被撞伤的家人的名义去起诉。
你还要确定被告,知道你要起诉的人是谁,他必须是一个特定的、明确的人或单位等。比如,你被车撞了之后要起诉肇事者赔偿,那你就要知道是谁撞的,如果对方肇事逃逸,在没明确对方是谁之前,你是无法起诉的。
当然,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家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去帮你打官司,让他们帮你说话,他们就是你的委托代理人,名称上他们是“委托代理人”,这一点我们在下面再讲。
3、该去哪个法院?
据统计,我国一共有3618个法院(这个数据可能有出入),那我们打官司该去哪个法院呢?是随便选择,还是就近?或者按照什么规则进行区分?如果你是被告,那哪个法院给你发传票,你就去哪个法院打官司就行了;但若你是原告,那你就得找对法院。
其实,这是有规律可寻的。我国法院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只有一个,高级法院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一个,中级法院是每个地级市有一个,基层法院设在每个县(区、县级市)。注意:有些地方的乡镇还设有人民法庭,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它是基层法院的一个内设部门,也叫派出法庭,类似于派出所。
(1)选择哪个级别的法院?每个级别的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打民事官司都是在基层(区县一级)法院(或者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除非是重大涉外、在本地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2)选择哪里的法院?人格权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要到侵害权益行为发生的地方或者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如果被告没在户籍所在地,那么就到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起诉。
好了,限于篇幅和时间,今天咱们就先谈到这里。
下期,【谈典看法】将从“起诉前的准备”(如何写起诉状,如何准备证据材料)、“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开庭审理”以及“判决和上诉”等方面,继续为你讲解如何打好人格权纠纷的官司。也欢迎你通过留言评论或者私信的方式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